1、这是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所作的一个技术性规范,全名确切地说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的版本是2005,国标号GB50045-2005
2、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类别,耐火等级,总体布局,防火间距,建筑构件,安全疏散,消防道路,灭火设施,电气,采暖和空调等内容。高层民用建筑在设计时,凡涉及到消防的问题,均要满足此规范的条文,是设计部门的主要设计依据,也是消防部门审查图纸的主要依据
参考回答:
办公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有: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有关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 。
参考回答:
防排烟系统。采用自然排烟时,开窗、开口面积应符合要求,以满足排烟的需要。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应保证楼梯间压力40~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30~25Pa。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排烟口应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当任一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自行启动;在排烟支管上、排烟风机入口处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参考回答:
1.安全疏散要求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BG50045-95)中关于办公楼的安全疏散有以下规定。
(1)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2)大空间办公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远的疏散口的直线距离应≤30mm。
2.防火分区要求
高度超过50m或重要办公楼(属一类高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000 m2,不超过50m的普通办公楼(属二类高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500 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
根据防火分区的要求,通常标准层只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若盲目扩大面积,将标准层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则徒然增加交通面积和消防电梯数量,造价也会随之增加。